在滹沱河流域的盂县北部地区,自古就流传着一种民间习俗——河灯节。由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河、离不开水,人们自然对河充满依赖。然而,河水泛滥也会吞噬庄稼、冲垮土地,甚至伤及生命。于是老百姓把希望寄托于河神,祈求河神保佑平安、五谷丰登,久而久之,千百年延续下来,就形成了河灯节。2013年,河灯节入选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盂县河灯节是一种起源于河神崇拜的古老民俗祭祀活动,主要流传于盂县沿滹沱河流域的上游庄里与下游大崔家庄两个乡镇的10多个村庄,以梁家寨乡大崔家庄村的河灯节最为典型。
盂县河灯节历史悠久,据《崔氏族谱》记载,崔氏先人崔佰容从山西大同怀仁于南宋末年(1725年)迁来滹沱河边定居。由于河水经常泛滥,水祸无穷,民众为求人身平安和庄稼丰收,遂在河边修建了河神庙,祭求河神,祈望佑护,庙几经冲刷终未保留下来,而祭拜河神的习俗却延续至今,因此,河灯节的历史可追溯到南宋末期。
盂县河灯节的活动时间为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届时,家家户户自发地传油、传棉花、传柴、做贡献、烧香。待冰川融化,河川初开,夜幕降临之际,人们敲锣打鼓,鞭炮齐鸣,成群结队,集中到村旁岸边七亩大的巨石“望河梁”上,祭拜河神。
当地人传言,柴火越旺,丰收在望,旺火照到哪里,哪里就不受霜冻,不下冰雹,于是,人们把对平安、幸福、丰收的美好愿望寄托在河灯里,他们用火把将自家的河灯点燃,轻轻托起,放入河中,双手合十,祷告河神。几十只、上百只河灯随着河流缓缓漂去,刹那间,整个山间、河流都变成灯的海洋,火的世界,祭拜仪式达到高潮。
盂县河灯节是集花灯制作、祭祀、庆典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祭祀活动,表现了民众朴素的世界观和对大自然虔诚的敬畏心理,深入挖掘其民俗内涵,将有助于加深对当地山川气候、民俗风情、民众信俗的了解,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意义。
河灯节分传料、制作、祭拜、放河灯四道程序。
一、传料
每年的正月初十开始,家家户户传油、传棉花、传柴。传油,即由几人发起,身背油篓,每家每户,你一两我一勺地把最好的麻油集中到大油篓,然后再把你家一捆、我家一把的柴禾和棉花集中起来,以备日后的制作篝火和燃放之用。
二、制作
1、扎架子。在经过几天的传料准备后,由村里选拔4—5名能工巧匠,把每家每户传回来的材料,按照各种典故、故事扎制成各种形状的灯架,数量为平均每户一只。造型有三角形、五角形、四方形单层的,也有双层牌楼、门楼、三层门楼、船形以及在架子上装饰各种人物、动物造型的。
2、泡灯头。将传回来的棉花绑在一根小竹帘条上,头朝下在麻油中浸泡三到四天,以备燃放时不被水浸,燃放时间长。
3、裱身子。将各种院子、门楼、船形、人物、动物的造型用高梁秸、洋山药杆、荆条、棉花线、铁丝等制扎成架子后,再用各种色纸剪制成图案、线条、进行裱糊装饰,直至做好形态各异、栩栩如生的模型,以备燃放。
三、祭拜
正月十五傍晚,夜幕降临,全村每家每户要选一名长者,用条盘端着馒头、核桃、饼子等各种供飨,从村里步行到村外,到河边的河神庙烧香、祭奠,祈祷河神保佑全家大人小孩一年平安,粮食丰收、牛羊满圈。
四、放河灯
1、准备阶段。正月十五上午,组织年轻力壮的男人,把传起来的柴禾一捆一捆背到岸边的望河梁石上,并三步一堆、五步一堆地分开码放。到晚上,再把扎好的各种灯具统一排放到岸边,并把浸泡好的油棉灯头依次插到每个灯架的部位,等待点燃。
2、奏乐。人们有组织地从村里敲锣打鼓、唢呐齐鸣到河神庙前奏乐。
3、点旺火。即在主持的指挥下,由专人在柴火堆上浇上麻油,然后点燃,以点亮河道,营造火光气氛。
4、起炮。村里推选一名长者主持燃放的程序,由主持指挥,在主持的口令下点燃大炮小炮,以烘托、营造声势。
5、放河灯。在经过祭奠、点旺火、奏乐、起炮等程序后,最后一道程序是放河灯。在鼓乐齐鸣、灯火通明的氛围下,人们纷纷用火把把自家的河灯点燃,轻轻托起,把河灯放入河中,并双手合十,祷告河神。几十只、上百只河灯随着河流缓缓漂去。刹那间,形成一条“灯河”,整个山间、河流都变成灯的海洋、火的世界、人的潮流,整个仪式达到高潮。
盂县河灯节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其形式和内容都具备自身的特征。
首先,从文化内涵上讲,南方和东北以及河曲的河灯会是在“盂兰盆节”(中元节)为纪念释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以“目连救母”为文化背景的,而盂县河灯节却是在“元宵节”(上元节)以祭拜河神为文化背景的;
其次,全国各地的放河灯是在“鬼节”——七月十五进行的,而盂县北乡河灯节却是在“闹元宵”的正月十五举行的。
河灯节在民间流传了700多年,已成为老百姓的生活习俗和固定节日。历经战乱和“文化大革命”,河灯节险些失传。在历史传承过程中,河灯节对滹沱河流域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文化的形成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保护好河灯节对促进当地的农业生产、生活富裕和社会和谐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摄影:大佛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