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日本国设立的外交机构,位于日本国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没有正式外交关系,只有两国间民间的友好交往和经贸往来。
1972年2月,美国时任总统尼克松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时任总理周恩来的邀请访华,中美交往的大门重新打开。随之,中日关系出现改善势头。
1972年9月25日,刚上任两个多月的日本内阁时任首相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时任总理周恩来的邀请正式访华。
197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国签署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宣布实现邦交正常化,之后两国互设大使馆。
197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互派大使,3月27日中国首任驻日大使陈楚到达日本东京,正式赴任。
大使馆内设部门10个,政治处、政策研究处、新闻和公共外交处、文化处、科技处、经济商务处、教育处、武官处、领事侨务处和办公室。
该大使馆提供4项服务办理业务:领事保护; 护照/旅行证办业; 公证认证业务; 婚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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