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荷兰王国设立的外交机构,位于荷兰海牙(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 ,the hague)。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荷兰王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
197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荷兰王国将两国外交关系升格为大使级。此后双方关系起伏发展。
1981年5月,因荷兰政府批准荷公司售台潜艇,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1984年2月1日,中国与荷兰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1989年,荷兰随同欧共体对中国“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
1990年10月后,中国和荷兰关系逐渐改善。
1997年底,荷兰改变在涉中国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中荷关系恢复。
大使馆提供的业务服务包括:护照/旅行证事务、中国签证申请、公证认证业务、领事保护、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入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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