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是中国在法国设立的外交机构,地址位于法国巴黎第七区木樨街20号。
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巴黎第八区乔治五世大街11号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
1878年,郭嵩焘被清政府任命为出使法国钦差大臣和首任驻法公使。
1878年至1936年的58年间,公使馆数次易址,曾租用位于巴黎罗马王大街、雨果广场、奥什大街等多处房产。
1936年4月30日,中国驻法外交机构升格为大使馆,地址在巴比伦街。
1937年1月,在时任大使顾维钧大使的主持下,使馆迁至乔治五世大街11号,起初为租用,后于1946年购买了这处房产。
1964年1月,新中国与法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黄镇是首任驻法大使。使馆继续使用乔治五世大街11号馆舍,并陆续购置了大使官邸和多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馆员公寓,新中国外交官逐步在巴黎建设起自己的家园。
2017年4月1日,使馆本部迁入位于巴黎第七区木樨街20号。位于乔治五世大街的原馆舍仍是使馆的一部分,经过维修改造后,将作为使馆的新功能区继续使用。
使馆内设部门8个,分别为政治处、武官处、办公室、经商处、教育处、科技处、领事侨务处、文化处。
使馆共提供5项服务办理业务:婚姻手续办理业务;公证认证办理业务;护照/旅行证办理业务;签证办理业务;领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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